永和(136年-141年)是东汉时期汉顺帝刘保使用的第三个年号,共计六年。该年号在现存文物中得到实物印证,故宫博物院藏东汉石羊前腿铭文"永和五年"(公元140年)纪年,成为判定同期雕刻作品的重要标尺。《水经注·滍水篇》记载的汉代礼制表明,永和年间延续了大臣墓前设置石像生的葬俗 [1],体现了该时期丧葬文化的特征。
- 起始年份
- 136年
- 终止年份
- 141年
- 使用帝王
- 汉顺帝
- 持续时间
- 6年
- 公元纪年
- 136-141年
- 相关文物
- 故宫石羊
历史沿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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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和年号始用于建康元年(144年)八月汉冲帝即位前,推算其实际使用时间为汉顺帝在位期间的公元136年四月至141年十二月 [1]。该年号上承"阳嘉"年号(132-135年),下接"汉安"年号(142-143年)。
相关史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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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水经注·滍水篇》记载汉代官员墓前设置石兽的礼制:"汉广野君郦食其庙有两石羊",印证永和年间延续了大臣墓前设置石像生的葬俗 [1]。该记载与故宫石羊共同构成研究东汉中期丧葬制度的关键史料。